實驗動物室管理制度
1 目的: 嚴格控制動物實驗環境不受病源微生物的危害;保護工作人員及使用人員安全;保護動物的福利;維持環境的生物潔凈度;確保動物使用與實驗環境的一致性。
2 依據: 《實驗動物管理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令第2號,1988),《實驗動物環境及設施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,GB 14925-2001)。
3 管理制度:
(1)動物實驗室使用遵循登記制度。動物入室前須經申請(申請表請從負責老師處領?。?,注明動物種類、數量、實驗名稱、使用期限,并經使用人員導師簽字同意后,在負責老師及動物房管理人員處進行登記。入室后,應對動物各項狀況觀察1-2周左右方可進行動物實驗。
(2)實驗人員和本室工作人員進入動物房,應應著工作服,需嚴格遵守動物實驗室操作規程,注意隨手關門,并保持室內的整潔、安靜。未經負責老師許可,其余人員不得擅自進入。
(3)動物實驗室籠舍使用應嚴格按照申請表上時間段,如需延長使用期限,應在使用期限結束前一周提出延期申請。
(4)實驗動物對應籠舍必須標明使用人員名字,不允許出現無名籠子,否則管理人員有權按無主動物處理。實驗人員要愛護動物,禁止動作粗暴。
(5)動物室除狗舍由專門人員定期打掃消毒外,鼠籠、兔籠由使用人員負責管理及清潔衛生,需定期清理、消毒、更換墊料等,包括每天早晚到實驗動物房清理衛生,添加水料,檢查動物健康程度,若有死亡動物及時揀出,非正常死亡應及時上報。清潔后需登記以備負責老師檢查。登記情況須形成日志以備查詢。每周由負責老師進行巡視檢查。
(6)實驗用過的廢棄物、墊料、動物尸體等必須立刻清理并放入指定位置,不得隨意丟棄。尤其墊料更換后必須移出動物房,否則會污染動物房的環境。觀察生存率的實驗也不允許動物尸體留放在動物房,必須第一時間清出。
(7)用過的鼠籠兔籠原則上必須及時清洗消毒并放置到指定位置,若有事不能及時清洗,也必須先把墊料清出動物房,否則不允許在動物房內放置。
(8)實驗人員應愛護公用動物實驗室的儀器設備,實驗時如發生儀器設備故障或損壞等意外情況,應及時通告管理人員。
(9)實驗動物室工作人員應認真遵守實驗動物飼養管理要求的各項制度,熟悉、掌握和各項操作規程,確保實驗動物的質量和安全。
(10)做好安全工作,防范于未然。經常檢查動物籠具設備是否良好,防止動物逃逸及其它事故的發生。下班前仔細檢查門窗、水、電和煤氣是否關閉。
(11)實驗人員每周對實驗動物房進行清掃,用84進行地面和臺面的消毒,并照射紫外40分鐘。完成清潔后須進行登記以備檢查。
(12)對于違反本規定的實驗人員,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、上報其指導老師及停止使用動物房的處罰。